如上一篇講到的,在美國不學會自己做菜會花很多錢
自從開始下廚之後,也開始對食材感到興趣
在這裡分享一下目前吃過覺得蠻特別的東西:
(1)SF Wharf的大螃蟹

Flor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

真是太懶了我,到美國的三個星期後才開始寫日誌
這段時間,小可愛去教書掙錢,我呢則過著無比悠哉的生活→吃飯、睡覺、觀光,好似也沒有人會去責怪女生那麼悠哉,我想這就是當女人唯一的好處吧!

這三個星期的進度,在這裡整理一下:
.學校:小可愛找到有善心人士幫我以in-state的學費入學的college ESL,也就是一學期台幣6000塊隨便上。我要一直上到通過english100後,才能開始選修正式的課程。

Flor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9) 人氣()

之前就一直想要把美國的生活寫在一個公開的布落格,交代在台灣的親友們我在美國的行蹤。
好了,成立目地已講完了(嘖,真是做企劃的壞習慣),接下來就要進入正題...

今日早上,我送我的小可愛(就是我老公啦~)去機場,留在台灣三年多的他,終於要回去了,這半年都不斷聽著他在唉嚎著想家,而這個時間從三個月、二個月…到今天總算離開了。
而從11月結婚、申請移民CR-1簽證,之中歷經1/23AIT發佈的移民法令更動(因為神奇的xxx兒童保護法案),搞得我們人心惶惶,直到2/26終於接到AIT的電話通知:妳的簽證通過了!我和小可愛才終於放心了,在這之前,不曉得我們會被迫分隔多久…。

Flor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