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晚上,小可愛做沙拉時切到手指頭,雖然不是很嚴重但也流了一些血,看到血不斷流出真讓我心痛。小可愛擔心切口太深需要縫合,於是我們到市立醫院的急診去。人人都說美國醫療貴到不行,但就是沒錢的人也不是就只好坐以待斃,美國雖然沒有全民健保,但有政府對低收入戶的免費醫療(或只需負擔極少的費用),雖然我們也沒資格稱上低收入戶,但也不曉得小可愛怎麼弄的,他說他幾次去市立醫院都只需繳很少的錢,像我這種沒收入的,甚至拿藥都是免費的。*美國的醫療收費制度我還不是很了解,有待查證*

所幸小可愛的傷不重,有護士人員幫他做消毒的動作,然後給一位男護士(RN,註冊護士)”看診”,他判斷是不用縫合,於是就幫他做包紮,這種事在台灣是不會發生的吧。美國護士的角色,是讓台灣護士望不可及,在台灣的護士似乎無法做診斷的工作,只能遵守醫囑行事,可是在美國的護士,他們可以再另外進修取得特定技術的執照,就可做些診斷的工作,而台灣護士常做的舖床、打針、看護等醫療工作,在美國也是有另一批較RN等級低一點的人員來做,如護士助理、醫療助理、執業護士。在美國,醫生和護士的薪水大概只差3~4倍,台灣的話差10倍也不奇怪。難道美國護士他們讀的比較多年嗎?也沒有,基本的RN只要高中畢業後修二年社區大學的護士課程即可參加考試,當然修四年拿到學士學位的發展會更好。同樣讀四年,有些人可能會選擇醫生助理,可做醫生的一些例行性工作,其等級似乎又比RN又高一點,待遇又更好了。

我曾經很認真的考慮讀護士的課,但經過幾番轉折,最後考慮到這是個語言很吃重的工作,一直懷疑自己是耳背的我,就算英文終於到達精通的地步好了(目前…還有距離),可能會因為腔調的不同而陷入雞同鴨講的窘境,雖然我真的覺得醫護人員的工作非常有意義,但在語言方面來說,我實在對自己不太有自信。小可愛說在幾年前他也來這家醫院急診過,短短一兩小時就看到警察送來胸部中槍的、腿折斷的、毒癮發作的…各式各樣的人進來,在大城市的醫護人員真的是看盡人類自殘天殘的模樣,也難怪有許多護理人員受不了這種心理壓力(醫生可能還好,畢竟他們曾與馬福林池的大體為伍過)。

總之,小可愛沒事啦,事後我一直念他,用刀的時候怎麼可以不開大燈,他說他承認這樣很笨,就算以為已經很熟悉每天都做的事,刀具仍是很具危險性的。所以大家要時刻都很小心,別輕忽了各種可能存在的威脅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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